【永和股份:子公司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】财联社8月29日电,永和股份公告,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永和主营业务产品符合国家发改委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(2019年本)》和《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(2020年本)》的鼓励类产业。根据规定,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,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%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。因此,内蒙永和企业所得税税率将由一般企业的25%调整为西部地区鼓励类企业的15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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